招标邀请书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元) |
成交数量(名) |
单价限价(元/年) |
备注 |
|
包1 |
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包1) |
2000 |
1 |
159449.00 |
包******街道 |
包2 |
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包2) |
4000 |
1 |
266426.00 |
包******街道、三峡商圈 |
包3 |
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包3) |
4000 |
1 |
274313.00 |
包******街道、西站管委会 |
包4 |
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包4) |
1000 |
1 |
51120.00 |
包******街道、中梁镇 |
包5 |
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包5) |
500 |
1 |
26441.00 |
包5区域:青木关镇、凤凰镇、回龙坝镇 |
包6 |
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包6) |
2000 |
1 |
158193.00 |
包******街道 |
注:1本项目各分包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各分包的限价,资金来源为中标人自行支付。
2.各潜在供应商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但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评审小组按包号顺序(即包1—包2—包3—包4—包5—包6)依次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人。
3.成交方式:本项目共分6个包,各包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若供应商同时成为两个及已上分包的中标人,则只保留其投标报价较高的包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分包的中标人资格,同时由投标报价次高的投标人递补,依次类推。如有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已中标其它包的投标人不具备递补资格。
4.附件2沙坪坝区餐饮经营者、食堂供餐单位及餐饮废弃食用油脂统计表中的废弃食用油统计量仅作为参考量,具体以中标后实际收运量为准。
5.本项目拟招6家(每个分包一家)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单位和3家备选单位(备选单位为选出6家中标单位后其他剩余单位中综合评分排名前三名的单位),备选单位仅作为中标单位在履约期间退出后的备选,在未得到递补通知并与招标单位签订协议前不得在沙坪坝区开展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作业。
6.我区(沙坪坝区)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废弃食用油脂处置,车辆停放场地禁止开展废弃食用油脂初加工等行为。
二、招标资格要求
(一)满足以下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5年01月22日至 01月27日17:30)。
2、报名费:人民币0元/名。
3、报名方式:无需提前报名。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2月13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四)保证金
方式一
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 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
2. 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具体金额按分包缴纳。
3. 电子投标保函
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
二、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电子投标保函。
方式二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 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具体金额按分包缴纳。
3. 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
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4.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可简写。
5.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 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四、招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同一项目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招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招标,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四)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招标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老师
电 话:******
地 ******大学城景和路34号智汇国际18楼
(二)招标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中心A2座11楼
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包4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有限公司 | ******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713 |
******有限公司 | ******银行九龙坡支行 |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8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167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 |
******有限公司 | ******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41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5884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 |
1.22挂网版-沙坪坝区餐饮废弃食用油脂收运经营权出让项目(定稿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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