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磋商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以及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等。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按长沙市《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前,成交供应商提供工作报告或验收报告,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工作报告或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证之一。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甲方有权获悉乙方在本协议中提供的所有相关服务(服务内容为报价所列项目,服务标准以方案效果图和现场效果的匹配度,以及活动的准备工作的真实情况为准)。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内容提供相应优质服务。
3、甲方可根据需要在活动日前对乙方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或告知注意事项,乙方应予以配合。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在约定时间内如实提供对活动的具体要求、参加活动人员相关信息,并及时对乙方工作给予书面或邮件确认,以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
5、活动期间,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沟通、协调。
6、活动过程中,甲方负责甲方活动参加人员的募集,如需乙方帮助,甲方可要求乙方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情况下进行。
7、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时间支付活动款项。
8、会议期间双方应积极配合工作,遵守会议行程安排,共同顺利完成本协议下各项工作和全部活动的执行;
9、甲方在活动中应告知参会嘉宾遵守活动规则、遵纪守法,配合乙方会务工作人员执行本次活动。
10、甲方应告知与会嘉宾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出具结算报告后经甲方同意,并配合甲方完成展会后期资料整理工作,展后服务时间约三个月。
2、按照甲方需求,做好会务接待现场管理与组织实施执行整体方案及分子服务方案。
3、配合甲方对项目的接待酒店、场馆、会议室、休息室、餐饮点、动态路径踩线考察并设计合理规划方案。
4、乙方为此项目配备人员要求:前期驻场人员配备预计18人(于展前60天安排主要工作人员在甲方办公地驻场办公),其中10人应负责本项目全过程服务并不得更换。后期人员配备以甲方要求为准,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后,必须立即回应,2小时内执行。
注:筹备期和执行期主要团队成员与响应文件内一致,不得更换。
5、负责对接各接待酒店(预计35家酒店,其中300-500人住宿酒店约10家,含2-3家重宾酒店,200-300 人住宿酒店约18家,200人以下住宿酒店约2家,部分酒店需安排自助晚餐)、车队(预计用车量:大巴车及考斯特190台次/天*5天,用于接送机、酒店接驳、场馆循环接驳等。商务车、小车35台次/天*5天,用于重宾落地接待)、餐饮乙方(酒店餐厅、场馆盒饭乙方)、茶歇乙方等的筹备、协调、配合、执行工作以及展会后期的资料整理工作。
7、负责各板块接待人员的组织、培训。
8、配合甲方提供及汇报项目筹备、数据、执行等方面的政务协助。
9、负责参会、参展嘉宾的接待服务(落地吃住行人数预计9200人)。
10、负责项目展期的公共用餐组织、协调、统计及管理工作(约1.5万人每天)。
11、负责接待酒店的相关接待流程及服务。
12、负责重要嘉宾的一对一、一对多接待服务(预计国内重宾200人,国外嘉宾500人,其中一对一接待人数约60人)。
13、负责嘉宾接待资料的收集管理、归类、建档和结算统计及执行过程中的痕迹管理等工作。(展后3个月内完成)。
14、安全高效的处理突发事件:随时做好临时性会务的接待任务。
15、负责会务接待各项物料的设计、统筹工作。
16、配合甲方要求的相关会务接待相关物料设计工作,包含车贴、餐券、酒店背景板、接驳时刻表等。
17、报价范围包括:筹备期对接及前期驻场费用、执行服务类的人员费用、物料设计费、管理(服务)费用、税费等所有与会务服务相关的工作费用。
18、报价范围不含酒店住宿费用、车辆费用、嘉宾茶歇费用、会场租赁费用、嘉宾餐饮费、物料制作费、翻译费。甲方后期增加活动场次的,经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决定。
19、乙方工作人员住宿自理,驻场人员工作餐由甲方负责提供;非驻场人员工作餐由乙方负责。
20、乙方须为其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服务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在履行会务服务中,因故意或严重过失造成第三人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1、保密责任:乙方及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嘉宾名单、住宿名单、重要客人日程安排、内部会议资料、合同资料、会议方案、公司其他资料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目的。如乙方违反保密责任,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期限限制。
22、乙方执行工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批准的方案的,如出现漏项或错项等,每发生一次,除该项费用不予支付外,应向甲方支付该项单价费用的10%作为赔偿;发生如下情况之一,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后续费用,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工作进度缓慢将会导致展会无法按期举办的;
(2)未在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
(3)发生人身或者财产等安全事故且乙方负有责任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以甲方或2025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名义对外从事与本合同履行无关的任何行为的;
(5)未按照甲方审核的策划及执行方案实施且经通知不予整改的;
(6)服务质量、效果明显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或者出现投诉的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
(7)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经通知后不予整改的。
23、乙方应按合同及甲方要求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工作报告或验收报告以及结算资料。如因乙方未按时提供资料,导致结算迟延、付款迟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4、双方应依法遵守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商业行为。
????25、如发生疫情、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双方均不构成违约,如乙方已履行部分合同义务的,双方根据对乙方已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实际支出费用进行核算,多退少补。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3.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