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KZX2025-026)
项目概况
******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及后勤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8号兴达综合楼3幢1单元6-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KZX2025-026
项目名称:******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及后勤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65万元/年
最高限价:65万元/年
采购需求:(一)税务服务
1.税费咨询服务:熟悉各类税费政策、窗口职能、办税流程,为纳税人******税务局系统及相关问题热线和网上答复;协助采购人开展税收法律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措施宣传,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时,必须按照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办理。
2.税费指引服务:协助纳税人、缴费人取号,引导其前往相应涉税窗口办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表单,负责对税费资料进行预审;合理分流进厅人员,利用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等渠道,维持办税服务场所良好秩序。
3.涉税业务办理辅助服务:辅导纳税人、缴费人正确填写相关表单,进行相关数据的信息采集与录入登记;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进行税费申******税务局、自助办税设备办理税费事项;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查询各类涉税、社保及非税信息。
4.文书资料传递交换辅助服务:负责文书资料(非执法类、非涉密类)的整理、传递、归集、装订、查询;协助采购人征管资料整理、录入和查阅。
5.协助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非执法类辅助服务事项。
(二)后勤辅助性服务
******办公室行政辅助工作,如文件资料收发、文档排版、打印、复印、扫描、传真等;资料整理、分发、归档等;会务、后勤保障、对接物业工作等;办公物资保管、领用、出入库登记等;特殊情况下,协助完成其他后勤工作。
2.机动车驾驶服务:熟练驾驶公务车辆,服从调度提供出车服务;负责车辆安全检查、日常维护、定期保养、清洁消毒等;配合处理车辆检修、年检等相关事宜;遵守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遵守交通规则和各项法律法规,文明行车,确保行车安全;特殊情况下,协助完成其他后勤工作。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申请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磋商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本次采购服务合同有效期一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为生效日期。服务期限届满,如中标人符合服务考核要求,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按年续签,最多连续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者之一作为证明材料:
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2025年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3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或仅被处于非较大数额罚款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二)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时间: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8号兴达综合楼3幢1单元6-1室
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供应商需将以下材料现场递交******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8号兴达综合楼3幢1单元6-1室)或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4@qq.com。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8号兴达综合楼3幢1单元6-1室。
时间:2025年07月28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其他:
2.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税务局
地址:玉溪市通海县行政新区通达路5号
联系人:牟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28号兴达综合楼3幢1单元6-1室
联系方式:刘海俊******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俊
电 话:0877-******、******
日期:2025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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